各位同学: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2018级版本)要求,本学期初将开展第二课堂学分学生自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评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20日
二、自评程序
1. 学生自评: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学生使用)》,详见附件1。
2. 学委统计:班级同学将填写完成的自评表电子版统一交给学委,学委们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2。
3. 学院统计:学委将收齐的班级同学自评表以及第二课堂自评汇总表电子版,于10月22日前发送到老师邮箱baizhiqing@cueb.edu.cn。
三、注意事项
1. 评分标准请参考第二课堂手册背后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
2. 第二课堂成绩计入成绩单,未获得第二课堂学分将影响毕业
3. 此次为自评,第二课堂学分还未完成的本学期抓紧时间完成,预计学校本学期末前将正式开始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华侨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