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三方协议流程
1、毕业生经双向选择与就业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凭《就业推荐表》回执或单位接收函到所在院系换取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加盖院系公章。
2、毕业生将院系盖好章的就业协议交给就业单位,由就业单位填写单位信息并盖章(此时三方协议已经生效),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没有国家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单位,可由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人才服务机构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区域盖章。
3、毕业生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填写网上签约,将本人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在网上填写完整并提交。
4、毕业生完成网上签约后,持就业协议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盖章。协议书留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一份,交回用人单位一份,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
5、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于六月底前往北京市教委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在毕业前到院系领取。
特别说明
1、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协议书有明确编号,不得多领,不得冒用他人协议书。
2、三方协议中所填内容,尤其是单位的基本信息、档案户口迁移地址必须准备完整,其正确性直接影响到《就业报到证》的准确性及能否顺利到单位报到。
3、无论学校盖章与否,协议书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违约。如变更按违约处理,需履行违约手续。
4、北京市办理京外生源留京手续的时间截至到当年年底。如有变动以上级文件为准。
档案去向
1、单位能接收人事档案,档案转至就业单位人事部门;
2、单位不具备人事权,需委托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则档案转至单位委托立户的人才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