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直属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弘扬五四精神,激励奋发进取的爱国精神,切实做好青年学生思想引导、成长服务和团的自身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推动我校共青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校团委根据团市委的相关工作部署,即将开展2018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推动团支部职能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团结教育青年学生的堡垒作用,带动全校基层团支部与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基层团支部创先争优,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红旗团支部评选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19年1月1日在校满一年的团员和团支部。不包括2018年9月入学的团员和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各学院应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规定的标准严格评选。各学院名额分配表中的数字是按照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比例计算得出的,为各学院评选人数的上限。

  凡在评选年度内受过党、团、行政处分或受到校、院通报批评的学生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所在支部不得被评选为红旗团支部。

  (三)评选名额:优秀团干部7名(每班限报1名)、红旗团支部2个、优秀团员21名、社会实践优秀团员2名。

  (四)工作要求

  学习成绩包括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必须填写必修课成绩和选修课成绩。

  红旗团支部:评选年度内支部团员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数应少于支部团员总人数的10%,无留级、降级或劝退情况,无违纪情况。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年度内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含体育课)均在70分以上。

  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年度内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含体育课)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并无不及格门次。

  同一被推荐人在同一评选年度不可以被重复推荐为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

  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须经本人所在的团支部同意,推荐为红旗团支部的登记表由团支部委员填写,并附一份3000字以上的材料和团支部工作手册。

  三、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评选

  (一)评选对象

  2018年度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组织者。

  (二)评选条件

  1.参加者必须全程参加实践活动,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

  2.组织者在实践活动中工作积极负责,使活动安排周密,成效显著。

  3.符合校级优秀团员的评选标准。

  (三)评选名额 2名

  (四)工作要求

  被推荐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除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

  四、报送要求

  请于2018年4月18日10:00前将附件中电子版(模板格式不能更改,可以缩小字体)及相关材料发送occ_chensi@cueb.edu.cn 申报优秀团干部、红旗团支部需要参加4月17日15:00在学院C113答辩,每人3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