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2016级、2017级全体学生: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四项。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学习优秀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
2. 社会工作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
3. 科研创新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学科竞赛项目级别认定见本通知附件1。集体(团队)项目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集体(团队)名义进行统一申报,同一项目不能跨学院重复申报。
4. 文体竞赛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体竞赛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集体(团队)项目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集体(团队)名义进行统一申报,同一项目不能跨学院重复申报。
(二)评选程序
1. 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 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 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 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三)上报材料要求
1. 上报时间:各类单项奖学金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6时。
2. 科研创新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需提交《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到华侨学院C122白老师处。
3. 文体竞赛奖学金均需提交《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纸质版需带着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团委或体育部进行认定,认定盖章后交到华侨学院C122白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baizhiqing@cueb.edu.cn。
4. 学习优秀奖学金不用提交申请与证明,由学院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根据2017-2018学年综合GPA排名与综合素质排名直接评选。
5. 各类表格模版请见本通知附件2,所有《申请表》纸质版需一式两份,请将申请表控制在一页内。
附件2:各类表格模版
华侨学院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