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鼓励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从事爱心公益事业,树立乐观积极、阳光向上的生活态度,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与北京市残疾人募捐事业工作管理中心、北京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北京凌盛爱心公益基金会等单位合作,于2016年设立了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在“十三五”期间连续奖励品学兼优、热心公益事业、乐于传递正能量的京籍残疾在校大学生。2017年度“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先扶智”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创新资助育人途径和方式,努力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二、活动对象

  1.持有北京市残疾人证的在校大学生,含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克服身体残疾造成的困难,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6.热心公益事业、参与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乐于助人、善于合作,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活动形式

  通过学生申请、教师评审、学校初评、评委组评选的形式,评选出2017年度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评选名额不超过10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已获得2016年度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的30名学生,不再享有2017年度该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通过学生申请、教师评审、学校初评、集中推荐的形式进行报名。

  第二阶段:评选组委会对参评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其上报事迹进行评选,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公布评选结果。

  第三阶段:举行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颁奖仪式。

  五、上报材料

  1.上报时间: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16时。

  2.上报材料:

  (1)《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两份,均须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事迹材料、申请人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各两份报送至华侨学院C122。

  (2)电子版申请表、事迹材料、申请人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和2张生活照一起打包,以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姓名命名,发送至baizhiqing@cueb.edu.cn。

  3.填写说明:

  (1)申请表为一页正反面打印,表格形式不能改动。

  (2)表内信息填写完整,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3)表中“主要事迹”一栏为事迹摘要,同时需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感人、时代感强、内容详实、文字流畅。

  

  联系人:白志清      联系电话:010-83951090

 

 

  

  

  华侨学院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