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2015级、2016级全体学生: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四项。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优秀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
2.社会工作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
3.科研创新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学科竞赛项目级别认定见本通知附件1。集体(团队)项目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集体(团队)名义进行统一申报,同一项目不能跨学院重复申报。
4.文体竞赛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体竞赛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集体(团队)项目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集体(团队)名义进行统一申报,同一项目不能跨学院重复申报。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三)上报材料要求
1.上报时间:各类单项奖学金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16时。
2.社会工作奖学金需提交《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到各班主任处。
3.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均需提交《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华侨学院C122白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baizhiqing@cueb.edu.cn。
4.学习优秀奖学金不用提交申请与证明,由各班学委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根据2016-2017学年综合GPA排名与综合素质排名直接评选。
5.各类表格模版请见本通知附件2,所有《申请表》纸质版需一式两份,请将申请表控制在一页内。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科竞赛项目级别名单
附件2:各类表格模版(也可通过公邮下载:hqdx2017@126.com,密码occ104)
华侨学院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