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工作保研”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指导原则、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保研”实施办法(试行)》,我校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工作保研”工作(以下简称“工作保研”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工作保研”工作,成立遴选推荐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推荐工作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名额推荐,规范遴选推荐程序。

  二、“工作保研”工作的申报条件和选拔程序等必须严格遵守我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保研”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工作保研”学生的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鉴定工作同样由学院组织完成。

  因疫情原因,根据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课程考核结果不作为奖学金评定、研究生推免等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的依据。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

  三、“工作保研”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管理不再执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保研”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的有关规定。本次“工作保研”获得推免资格学生按研究生在籍学生管理。

  四、各学院推荐1至3名“工作保研”候选人,请填写《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保研”汇总表》(见附件2),并在其中注明推荐排序,报送其纸质版(须签字盖章)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另外,请一并报送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四个附件均为教务处推免工作统一制式表格)以及“工作保研”候选人的成绩单、“综合测评成绩”考核意见、“创新和科研能力”相关材料(含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学院公章。

  五、时间要求。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和《实施办法》的规定,确定推荐名单,于9月15日(周四)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博纳楼126室),电子版一并发送至liping@cueb.edu.cn。

  联 系 人:陈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395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