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侨学院2023年院级“金课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围绕我院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工作要点,根据学校关于课程思政建设相关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院拟组织2023年院级“金课工程”教学示范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申报课程应为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内的双语、全英文课程。

  2. 每位教师最多参与申报1门课程。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双语(全英文)教学效果良好。

  2. 申报课程负责人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鼓励学院外籍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相关工作。

  3. 申报课程应具有完善的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不少于1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标准可参考“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见附件2)。

  三、申报与评审

  1. 华侨学院2023年“金课工程”教学示范课程的申报需填写《华侨学院院级示范课程申请表》(见附件1)。

  2. 学院组织院内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课程进行立项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同意后,确定2023年度院级“金课工程”教学示范课立项建设名单。

  四、结题验收

  院级“金课工程”教学示范课建设周期为1年,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为1万元整。结题验收要求提交相关研究成果。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结题报告书;

  2.建设成果佐证材料:包括最终成果和课程建设的过程性材料。

  五、申报材料提交

  2023年3月30日,请以系(部)为单位,提交《华侨学院院级示范课程申请表》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至教务管理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mengyuqing@cueb.edu.cn。

  联系人:孟雨晴

  电话:83951072

  

  

  华侨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