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本专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工作要求
本项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各学院学生的信息核准、补录信息采集工作,并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准确性,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奠定坚实基础。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1.信息核准
各学院须通知本学院学生登录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chsi.com.cn),核实数据信息是否和本人一致,如有以下情况:
⑴本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不一致,请学生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学籍身份信息工作的通知》(京教字[2018]2号)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首经贸政发〔2017〕26号)规定,到教务处学籍办公室办理。
⑵学籍状态(包括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休学、保留学籍)不一致,由学院汇总报学籍办公室核实。
2.信息补录
⑴补录原则:各学院务必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采集补录信息。
⑵补录信息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院存档并确保信息安全。学院按规定格式将补录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上报教务处,模板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1.自《通知》下发之日至2019年2月28日,各学院组织学生信息核准和补录信息采集。
2.2019年3月1日学院上报核准、补录采集信息。
3.2019年3月4日-9日,教务处审核、汇总并向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报送核准、补录信息。
四、教务处具体负责部门为学籍办公室(博纳楼137房间),联系人:陈老师 刘老师,联系电话:8395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