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集体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响应学校纪委关于开展2019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华侨学院党总支于5月16日下午,要求中层领导干部集体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本次签订活动共有13名中层领导干部参加,涵盖华侨学院所有办公室负责人和科系主任。《承诺书》一式两份,自己一份,学院存档一份,具体内容如下:

  1、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不用公款购置私物,不用公车办私事,不花公款请朋友,不借公权为亲友安排工作。

  2、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学法、懂法、敬法、守法,工作开展要有科学依据、有法律依据。

  3、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与“四风”作斗争,不挥霍浪费、不腐化奢靡,发扬“艰苦奋斗再创业”精神。

  4、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在工作中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勤于教育、善于创新,为部门其他成员作表率。

  5、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坚持教育服务理念,为学院教学活动的整体运行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廉洁从教,坚决拒收师生、家长和群众的钱物。

  6、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在教学工作和行政工作中,要廉洁自律,管好身边人,确实履行“一岗双责”,以问题为导向,自觉为师生员工谋利益。

  7、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坚持自身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推动教与学的改革创新,做有理想、有信念、有道德情操、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8、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尊老爱幼,重视家庭建设;作风正派塑造良好家风;洁身自好、创建美满家庭。

  《承诺书》要求各办公室(系)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各项要求,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工作中做好表率,严于律己,恪尽职守。